公 告 建自然资源公告字(2025)第1号
发布日期:2025-02-19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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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权利人井阳于2008年11月11日以 “招拍挂(建国土资挂字[2008年]第023号)”方式取得了铁南街道原畜产品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供地请求。
因原权利人畜产品公司已无法向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提供本单位名下12050301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国有土地登记档案及相关材料,查明原畜产品公司12050301号宗地,此宗地现在实际产权人分别为:
智学良,2007年4月6日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建国用(2007)字第12050183号;
朝阳天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4月28日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建国用(2007)字第12050293号;
井阳,2008年11月11日以 “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平县交通局,2018年7月4日,以划拨(建政土字[2018]28号)方式取得宁孤线公路用地。
核查得知,原畜产品公司12050301号宗地已无剩余面积,该公司已解体,其上级主管单位建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不承办原畜产品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据此,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上述信息,依职权发布公告声明原畜产品公司12050301号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示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办理相关登记。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