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县直各部门、各相关不特定利益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就《建平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7日前反馈至我单位,逾期视为无意见。
邮箱:jpxnyb@163.com 电话:13634632001
附件:《建平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建平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化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继续全面推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绿色生态导向,用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资金,实现由粮食生产激励性补贴向秸秆利用等功能性补偿的转变;用好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实现全县秸秆产业链条完整,产业化发展良性循环。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广泛发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从离田环节,推动秸秆全域利用。
明晰权责、合理补偿。明确农户不得露天焚烧秸秆的责任,明确秸秆利用主体获得合理成本补偿的权利,针对不同利用技术开展分类补偿,推进秸秆利用补偿标准体系建设。
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扶持精准性,完善秸秆离田组织建设、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企业和农民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
突出重点、强化考核。把玉米秸秆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将补偿资金发放与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挂钩,不断创新举措,强化监督考核。
二、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推进建平县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探索秸秆利用补偿环节和补偿标准,推动建立县域秸秆利用补偿政策,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监测,继续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为全面带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支撑,为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向绿色生态导向转变提供经验借鉴。
三、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为推进建平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本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665万元,以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利用及秸秆离田工作为重点,结合秸秆草谷比监测、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具体任务及资金使用如下:
1、秸秆肥料化利用(180万元左右)
推进设施农业棚菜秸秆利用是提高秸秆利用率和解决设施农业发达地区棚菜秸秆污染的有效途径,棚菜秸秆生产有机肥,可以实现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补偿对象:县域内利用棚菜秸秆生产有机肥的企业。
补偿环节:用于有机肥生产企业利用棚菜秸秆生产有机肥,按实际秸秆使用量给予补贴。
补偿标准:按照实际使用秸秆量给予200元/吨补贴(预处理设施农业棚菜秸秆9000吨左右),最高补贴180万左右。
补偿方式:经验收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补偿金额:180万元左右。
2、秸秆离田(360万元左右)
秸秆离田环节链接秸秆综合利用上下游,是秸秆产品资源化和商品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秸秆离田环节进行补贴,可以从秸秆源头一次性降低秸秆原料成本,拉动经营主体和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极大促进秸秆产业化发展能力。
补助环节:补助秸秆离田环节,降低秸秆原料的收储成本。
补助对象:秸秆离田的经营主体(合作社、企业等),具有离田配套设备且年秸秆离田能力500亩以上。
补助方式:按照实际离田本县内秸秆亩数(以GPS数据为主要依据),通过验收、社会公示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至经营主体的银行账号。
补助标准:12元/亩。
补助数量:30万亩左右。
补助金额:360万元左右。
3、秸秆能源化利用(113万元左右)
鼓励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试点。锅炉采购由供热企业或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锅炉所有权单位购买。
补助环节:秸秆直燃锅炉、主体费用及安装费。
补助对象:新安装秸秆直燃锅炉的企业,按照项目实施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县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安装秸秆直燃锅炉的企业实地进行查验,安装主体(企业)需要具备一定规模、可持续使用能力、无债权纠纷。
补助方式:所有权单位自行采购符合要求、正规厂家的秸秆直燃锅炉,主体按照程序安装完成经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至所有权单位账户。
补助标准:直燃锅炉主体及安装总价的49%进行补助,约113万元左右。
4、其他(12万元)
为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与省级综合农业科研机构签订技术支撑协议,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秸秆台账建设、宣传等工作。所需资金12万元。
重点任务项目资金额度按当年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单项资金额调整幅度20%以内),以最终具体项目招标和验收情况为准,未完成的项目顺延至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至验收完成。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我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分为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等3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试点准备阶段:2024年8月-9月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普查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及品种、划定作业区域,开展工作前期宣传,包括举办培训,深入农户展开宣传等,确保农户了解耕地地力保护、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改革动向。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9月-2025年6月
组织相关乡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农户、示范点、秸秆收储运和加工利用企业等有序开展离田收储、草谷比监测、秸秆台账建设等相关工作,农业部门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5年6月-10月
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或第三方验收机构等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开展考核材料的收集、汇总、核查、公示等步骤,在10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内容考核验收工作。力争2025年末项目资金发放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逐一明确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科学测算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把秸秆综合利用补偿制度重点县的措施落到实施主体。项目区的乡镇政府明确任务分工,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人,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组,确保秸秆补偿制度重点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景泉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东泽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周立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明石 县财政局局长
王建涛 县交通局局长
郑永芳 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局长
朱俊明 县审计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所有工作的发动实施、培训及技术指导,组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项目资金的监管。
县交通局:负责县域内秸秆的运输管控工作,为秸秆收储运提供交通绿色通道。
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及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审计工作。
秸秆综合利用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评审重点县建设相关工作。
(二)强化技术服务
强化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本区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工作。组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专家组,为秸秆处理行动提供全程指导监督。加强对各级技术推广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鼓励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固化燃料、生物炭基肥、膨化饲料生产、收储运体系等新兴产业,提高秸秆产业化水平。
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专家组名单:
组 长:周振生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研究员
副组长:周腰华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成 员:何志刚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副研究员
邓春晖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助理研究员
李占涛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司 丽 建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高级农艺师
(三)加强绩效评估
依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对承担试点任务的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工作进展、资金使用、实施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并与补助资金拨付挂钩。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到“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多层次、多角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活动。同时也要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和利用典型,农民经纪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具体利用方式,调动各级市场主体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五)加强信息调度
依据省农业农村厅秸秆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六、其他事项
1.以上所有项目报秸秆综合利用小组审核认定后由县政府发布实施。
2.项目日常考评与监管,组织专人负责监督项目进展状况。
3.项目验收,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或第三方验收机构等按照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并报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做到补助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发挥最大效能。关于剩余资金,可延长至下一年度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4.本方案由建平县秸秆综合利用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建平县将全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让建平的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建平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使用表 | |||||
序号 | 项目 | 补助标准 | 补助数量 | 补助资金(万元) | |
1 | 肥料化 | 棚菜秸秆生产有机肥 | 按照有机肥生产企业实际使用棚菜秸秆量给予200元/吨补贴 | 180 | |
2 | 收储运 | 秸秆打捆离田 | 12元/亩 | 30万亩 | 360 |
3 | 能源化 | 秸秆打捆直燃锅炉 | 锅炉及安装总价49%,约113万左右 | 113 | |
4 | 其他 | 技术支撑与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展示基地建设、秸秆台账建设等 | 12 | ||
合计 | 6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