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绩效评价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依法承担应由县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工作;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9381.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381.9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81.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经营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421.82万元,增长89.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入、增加新入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本年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总计9381.9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01.7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7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24万元,资本性支出93.37万元。
2.项目支出8280.2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26%。主要包括生态保护1176.38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429.29万元,自然保护地28.00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400.00万元,森林资源培育4987.1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24.17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04.98万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4.50万元,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13.51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112.3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421.82万元,增长89.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入、增加新入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本年项目收入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8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74万元,项目支出8280.2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21.82万元,增长89.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调入、增加新入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本年项目收入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53.8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7.52%,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70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1.9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57万元,占1.70%;节能环保支出2033.67万元,占21.68%;农林水支出6983.55万元,占74.4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0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74.85万元,占0.80%;债务付息支出125.83万元,占1.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57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70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8.73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5.79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23万元。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6.12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2033.67万元,具体包括: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1176.38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429.29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8.00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400万元。
4.农林水支出6983.55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167.94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699.37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4987.1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424.17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704.98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74.85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4.85万元。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50万元,具体包括: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4.50万元。
7.债务付息支出125.83万元,具体包括:
(1)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项)13.51万元。
(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112.3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09%。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50人、1.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0.91%。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1.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6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51.48万元,降低26.80%,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9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59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258.87万元,自评平均分9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林业和草原防火经费”“木材检查站业务经费” “老虎洞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天秀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95.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林业和草原防火经费”“木材检查站业务经费” “老虎洞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天秀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林业和草原防火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6.4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5.94万元,执行数为99.91万元,完成预算的64.0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森林防火安全检查覆盖率100%;二是森林防火专项资金验收通过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自评得分低;二是预算执行效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绩效指标一级指标的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是提升预算执行效率。
(2)“木材检查站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33.3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0;二是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0;二是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0;二是0。
(3)“老虎洞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26.8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0;二是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0;二是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0;二是0。
(4)“天秀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43.6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0;二是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0;二是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0;二是0。
(5)“0”项目自评综述:……。
……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支出,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反映用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种繁育、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反映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反映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外国政府借款付息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或委托银行转贷向外国政府借款利息(含管理费)所发生的支出。
32.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项):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归还通过中央政府直接转贷或委托银行转贷向国际金融组织和联合国各基金组织借款利息(含管理费)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批复
第五部分 绩效评价表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朝阳天秀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自评表
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老虎洞山自然保护区防火及业务经费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