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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4)第70号
发布日期:2024-03-20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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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吴大勇申请继承吴义民黄淑霞(系儿子继承父、母亲)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位置坐落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新城安置东区)33幢02042室,建筑面积109.29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壹份,合同编号:201709170022。该房屋所有权无其他合法继承人(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大蒿子店村民委员会证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拟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异议征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4月 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公告单位: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