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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补发公告 建不动产遗补字(2023)第33号
发布日期:2023-10-23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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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铁南街道铁南路3号楼的于学刘丽华,将坐落于叶柏寿街道办事处双虹社区(福园小区)2幢04051室楼房的308954号《房屋所有权证》壹本、07161号《房屋共有权证》壹本、(2005)12051286-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因权利人不慎遗失上述证书,现本人申请遗失补办,原证已于2023年10月23日声明作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6号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的有关事项公告询异,若对申请登记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建平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电话:7832410)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