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3)第135号
发布日期:2023-04-13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浏览: 次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于龙申请继承徐全祥(系儿子继承母亲)的房屋所有权予以登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位置坐落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新城社区(东安置区)37幢03061室,建筑面积75.84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壹本,合同编号201709070007号。该房屋所有权其他合法继承人(建平县红山街道大蒿子店村民委员会)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拟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异议征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3 年 05月 0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 0421—7832410
公告单位: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