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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建自然资源作废(2022)第39号
发布日期:2022-08-02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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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备注
1辽(2017)建平县不动产证明第2017006286号那文慧房庆东房屋所有权预告登记
叶柏寿街道育才社区(皇家公馆北区)03幢03081室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