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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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建平县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民政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民政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领域标准化栏目发布新修改的《社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2条、规范性文件2条,数据发布及数据解读3条。按照国、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设置专栏,较好的保证了专栏内容的丰富、全面、准确。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依申请公开0件次,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坚决守住重大风险底线。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民政领域标准化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法律法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民政调查制度等相关信息,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方针,客观全面地介绍情况;坚持通过舆论引导于信息服务,不断增强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不断优化民政专栏。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一是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在工作中,强化了“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股室”的工作机制,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有关制度,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积极有效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县民政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采编信息敏感程度不够强;二是政务信息的质量不够高;三是反映事物本质的信息不够多;四是宣传民政行风、民政形象的信息不够具体。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县民政局将针对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公开量,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渠道,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群众的满意度,完善制度建设和配套措施,不断提高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性,加强信息公开时效管理,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二是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拓展民政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在探索中创新,在创新中总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8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相关股室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和理论知识,搜集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印制《社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法典》小册子、政务公开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条幅等。全力推动民政普法向纵深发展,使民政生态环境持续净化,切实推进了政务公开实效。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