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杨树岭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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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杨树岭乡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杨树岭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积极畅通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杨树岭乡政府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杨树岭乡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实行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由专人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信息主动、及时、真实、准确,工作人员的效率明显改进,群众对各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得到提升。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杨树岭乡有序推进乡、村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公开平台的建设,全乡5行政在党务、村务、财务等方面内容均通过“阳光三务”平台公示公开。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拓宽公开渠道,及时记录群众意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层层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完善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推进我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工作专业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应对舆情回应意识不强,回应时效性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提高专门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多学习多请示多汇报,学习先进范例,提升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的专业性和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

二是提高舆情回应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及时核实、及时回应,增强舆情回应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8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邀请群众参观政府办公场所,了解政府工作情况,并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问。同时发放宣传单、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政务公开栏张贴宣传内容,向群众普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