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明工街至团结路路口等19处路口智能交通项目
发布日期:2024-07-15 信息来源: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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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
建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建平县市政管理处,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平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明工街至团结路路口等19处路口智能交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平县城区内 2.工程规模:新建及维修改造22条城市道路,同时包括道路沿线的给水、排水、照明、电信、供热、燃气、绿化、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配套工程。其中,新建道路14条,维修改造道路8条。道路建设总长度20087.54米,道路总面积53.54万平方米,给水管道5684.3米,污水管道12498.6米,新建路灯759套,电信管线6275米。热力管线道路长度1901.62米,供热管道3803.24米、燃气管道4851.35米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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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3)外省企业开标前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开标前其相关信息需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 4)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3.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4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22日。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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