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水罚(河)字(2024)第3号
发布日期:2024-07-05 信息来源:建平县水务局
浏览:

建平县三家乡张子亭未经许可,擅自在三家河南四家子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一案,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恢复河道原状;

2、罚款5000元。

  现已向张子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建水罚(河)字(2024)第3号,请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