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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公告 建自然资源继承公告(2024)第158号
发布日期:2024-06-26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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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张振生申请继承张玉成邹吉贤(系儿子继承父、母亲)的不动产权予以登记。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所有权。房屋位置坐落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红山社区 自建房(住宅),建筑面积52.19平方米,证书号为辽(2018)建平县不动产权第201800052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贰本。该房屋所有权其他合法继承人(建平县北二十家子镇九年一贯制学校证明)放弃继承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拟对上述房屋进行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异议征询。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4 年 07月 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建平县人民路77号)三楼办公大厅

联系方式:0421—7832410                         

 

公告单位: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