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发〔2024〕5号
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平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建平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建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

(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辽政发〔2022〕3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朝政发〔2023〕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建平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基础支撑,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二、奋斗目标

到2025年,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5%,城乡公民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实现,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到2035年,全县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25%,城乡公民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为跻身创新型县区前列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科学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

三、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推动公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技能,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青少年教育全链条。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开展“大手拉小手”、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等活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关注青少年科学兴趣、科学梦想、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养成,激励青少年树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科技强国的理想志向,培育学生崇尚科学和勇于创新的价值观。(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学方式变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推动科技实践教育进课堂、进教材、列入教学计划。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激发学生求知的内在驱动力和想象力。鼓励在条件适合的中小学开展科普学分制试点。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的深度融合,构建“教育云”平台,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普惠共享。完善青少年综合素质评价,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县教育局负责)

3.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对有科学家潜质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构建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将科学素质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贯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全领域,探索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活动,以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科学兴趣,在竞赛中选拔人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各层次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注重科学精神、科技知识、创新能力培训,加大对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和经验交流。(县教育局负责)

5.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整合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推进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拓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渠道,开展馆校合作行动,完善中小学校与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等场所的联系机制,充分利用科普设施开展实践活动。动员县企业开发开放优质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鼓励工程师、医疗人员等科技工作者参与青少年科普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活动。重视和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促进家长科学教育意识和能力有效提高。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兴趣和好奇心。(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卫健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人社局)

6.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优秀产业工人先进事迹,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技能创新行动。统筹利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阵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站)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定期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在企业、学校开展创新方法培训,提升企业人员和学校师生创新创业技能。组织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学历教育、技能提升、就业培训相统一的产业工人职业教育发展体系,在教育和培训中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创新创业等相关内容。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举办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我县青年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学会、协会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水平评价。(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9.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科学素质,提高企业家的创新能力、社会责任和科技视野,培育一批有较高科学素养的本地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注重发挥企业家推动技术创新的关键作用,引导企业家成为科技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大力开展农村科技宣传,培养农民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围绕生态环境、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黑土地保护、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世界粮食日、世界气象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健康中国行、乡村环保科普行动、农村安居宣传、科普之冬等科普宣传活动,帮助农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建设美丽乡村和宜居村庄,推进乡村振兴。(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科协、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分层分类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者、专业种养能手等高素质农民,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实施农业科技人员素质提升计划、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开展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农产品多元化渠道营销培训。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促进农村妇女有效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科技助力乡村建设行动。鼓励动员专业技术学校和科技单位积极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推进专业技术学校和科技单位开放科研平台资源,建立和推广科技小院、专家服务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从业人员特别是核心人员、技术骨干的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社会组织科技服务能力。发挥科技水平高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带动示范作用,引导支持其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网络课堂等方式开展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促进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供销联社、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3.加强老年人科普服务。依托养老服务机构,面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应用、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和健康素养。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充分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组建科普讲师团等科技志愿服务队,开展科普技术服务、技能培训、健康咨询等形式的科普活动,打造富有特色、群众喜爱的银龄科普服务品牌。(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15.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教兴国、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的认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切实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能力和履职水平。(县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知识培训,推动党校将科技内容纳入教学安排,通过举办专题研修班、组织专门业务培训和开展在线学习等方式,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科技发展趋势学习,强化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提升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高效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力开展面向基层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科协、县委党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在公务员管理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县委组织部负责)

四、科学素质建设重点工程

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以构建主体多元、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为抓手,提高科普供给效能,着力夯实基础、发展特色、着眼未来,建设多层次高质量、多样态高效能的科普生态,在“十四五”时期实施4项重点工程。

(一)产业科普助力工程。(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

1.实施产业科普专项行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普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朝阳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开展科技展览、科技咨询、创新方法培训、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科普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学共同体等利用县工业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展科研、产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助力企业提升科技竞争力,增强公众科学认知。(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营商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打造我县科普本土化品牌。探索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科技部门将科普工作纳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考核。(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公众科学传播工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

3.繁荣科普创作。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重大题材开展科普创作。提升科普文化产业的创意水平和整体实力,推动科普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对接,鼓励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推进科技传播与影视融合,加强科幻影视创作。支持我县特色优秀科普原创作品,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吸引和留住科普创作领军人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支持图书、报刊、音像、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推动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创新科普形式。积极促进新媒体传播的应用和发展,提升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科学传播能力,拓宽新媒体科学传播从业人员培养渠道。加强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增强媒体在重大科学议题传播中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电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动科普工作向智能化、智慧化发展,促进科普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加强“科普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溯源,支持构建科学传播网络平台和科学辟谣平台。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乡镇等建设相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偏远乡镇倾斜。(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牵头单位:县科技局、县科协)

6.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政府引导、投入多元的科普设施建设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与宏观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突出公益性建设标准制定。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构建多元科普基地体系。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完善基地运行的管理体制,建立多元化的科普基地服务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部门依托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实验室、生产车间、科学装置建立科普(教育、研学)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大力挖掘工业遗产的科普功能,促进文化创意园、科普公园与艺术资源、旅游资源、娱乐资源的深度融合。(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广电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牵头单位:县科协)

8.加强应急科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社会机构、科研力量、大众传媒等有效协调联动的应急科普机制,增强应急科普的协调性、精准性,基本建成“平战结合”的应急科普体系。坚持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应急宣传相统一,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平台、专家委员会,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内容资源。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各级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科协、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面向基层群众开展科技知识传播和实践活动,构建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搭建科技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动员学校、医院、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建立完善科技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推进科技志愿服务常态化。建立跨区域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行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进全县科普示范乡镇(场、街)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拓展村、社区图书室等平台的科普服务功能,打造基层科普阵地。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不断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学校、企业、医院、社会组织等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公众科学日、心理健康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县科技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专兼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服务于科普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加大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力度,推动高校设立科普专业。建立专兼职科普人员的职业能力提升机制。探索设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开展评定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科协履行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明确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向县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动态。各有关部门要将《方案》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场、街)要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乡镇(场、街)总体规划,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有关部门、各乡镇(场、街)落实《方案》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做好全县科普统计工作,完善科普监测、统计与发布机制。大力宣传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县科技局、县统计局、县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