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日期:2024-04-12 信息来源:建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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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循基本原则,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 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市场监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对标市场监管,推进法治市场高质量建设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本部门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二)推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化市场监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五)组织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六)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七)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八)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九)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一)加强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十二)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十三)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公正监管水平和科学监管效能。

(十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十五)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十六)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十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

(十八)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提升。

(十九)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十)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守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讲座。

(二十一)加强市场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十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二十三)认真参与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