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政办发〔2024〕1号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平县“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建平县“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建平县“学生饮用奶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要求,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学校落实、学生自愿”原则,规范有序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有效提升中小学生体质和营养状况,为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应坚持学生饮奶自愿的原则。企业应通过举办饮奶知识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加强生产质量过程监督,争取家长和学生的认可与支持,引导学生自愿饮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订购。 

(二)坚持依法准入原则。为保证学生奶质量、安全,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应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定,获得“中国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学校组织学生征订学生饮用奶,要事先征得家长的同意。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选定可采取由学生家长授权委托学校公开招标或学生家长遴选的方式进行,学校不得事先指定学生饮用奶定点企业或变相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学生饮用奶企业,要尊重学生家长集体意愿,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机制,确保学生饮用安全。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组织学生饮用印有“中国学生饮用奶”(“学”字标)统一标识的产品。学生饮用奶直供中小学校,不准在市场销售。同时要防止个别学生因“乳糖不耐症”而产生饮奶不适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目标。实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年提升“学生饮奶计划”覆盖率,让更多的中小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二)组织实施。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国办发〔2018〕43 号)关于“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扩大覆盖范围”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优化服务、严格监管;教育主管部门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管理者,学校是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和承办者,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生饮用奶的订购、分发、集中饮用、饮后包装物回收等具体工作,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存、保管、发送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三)宣传发动。各学校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切忌工作方法简单,务必让学生及家长明白国家相关政策和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积极主动消除学生及家长对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的认知误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开展学生饮用奶开放日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观学生饮用奶各环节。各学校对“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宣传工作务必做到覆盖率百分之百和学生及家长知晓率百分之百的“双百”目标,将宣传普及饮用奶健康知识融入健康饮食教育内容,为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征订配送。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学校要在正确宣传引导的基础上,组织好学生自愿征订工作。为方便家长,服务学生,供奶企业通过“学生饮用奶交费系统平台”,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代替企业向学生收费。学生饮用奶供应配送工作由专业学生饮用奶配送公司承担,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要求,操作规程要专业,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及时、准确地送到各个学校。同时安排专人做好学生饮用奶的接收、储藏、分发等准备工作。

(五)规范管理。加强学校贮藏、分发环节的规范管理,是确保学生安全饮用的重要环节,各学校对学生饮用奶的规范管理要做到“五个一”,即:

1.一个工作专班:凡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明确一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教师或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

1.一间储存室: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食品储存标准,规范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储藏,配备足够面积、卫生干净、整洁明亮、“三防”设施完备、具有安全保障的一楼专间作为学生饮用奶储存室。

2.一套宣传制度牌:各学校要配合配送企业制定适合本校的学生饮用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贮藏、领取、分发、回收等环节的操作流程,并做到制度上墙。

3.一本台账:各学校要协助供奶企业做好学生饮用奶台账,记录学生饮用奶入库分发明细,特别要做好学生领取签字台账,登记好学生饮用奶的生产批次,保障学生饮用奶安全可追溯。

4.一个留样箱:专管人员要检查每批次学生饮用奶检验报告,做到“先进先出”,分发学生饮用奶必须留样 72 小时,并做好留样记录。

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积极配合配送企业进行“国家学生饮用奶示范校”的建设,确保学生饮用奶入校的标准化、规范化运作。

(六)明确责任。各学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障学生喝到“安全、营养、方便、价廉”的学生饮用奶。

学校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组织者,一定要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把该计划作为改善学生体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宣传好、引导好、组织好、落实好。要坚决把好入口关,禁止未纳入国家和省统一计划的“学生奶”进入校园。

学校又是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具体承办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逐步提高、扩大学生饮用奶的覆盖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青少年营养健康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对于改善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二)大力宣传,正确引导。各学校要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推广力度,以“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学校组织、家长自愿”原则,通过健康教育课、集会班会、板报、手抄报、营养健康讲座、家长开放日、致家长公开信等形式,加强学生营养知识的宣传和引导,结合疫情防控期间专家多次强调饮用牛奶可以有效提高人体免疫力的论述,强化学生饮奶对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意义,尤其是疫情常态化防控增加优质奶摄入量对提高免疫力的重要作用。

(三)密切配合,强化管理。各有关部门、中小学校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加强管理,确保学生饮用奶“安全、营养、方便、价廉”。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作为提高学生体质的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好、落实好;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学生饮用奶质量监督,确保学生饮奶安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县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状况进行跟踪监测;县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税务、审计等部门要为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提供优质服务和项目、资金及政策扶持;县纪委监委要对失职渎职、管理不善、擅自订购和组织学生饮用非认定企业产品造成集体安全卫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