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建平县
浏览: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建平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政务公开促进为民办实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推进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村振兴领域信息;二是认真完成财务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通过政府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全部公开;三是认真参加全省“第十七个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2023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核的要求,认真推进工作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认真做好建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保障工作,由专人定期报送涉及全县重大事项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推进。二是认真参加县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错关系为:第一项和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00000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相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乡村振兴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还有改进方面,一是公开的信息不够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平台单一,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步工作中,2024年乡村振兴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使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7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