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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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现公布建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宣传单等等方式,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林草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200余条,其中主要包括建平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领域长效机制、中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单》(辽环督改办发[2023]109号)反馈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次,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并安排了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收集、审核和发布。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员制度和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信息发布前对其进行文字与内容审核,确保表述准确得当,杜绝涉密信息、错误信息上网造成不好的影响。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化建设集约化要求,不单独建立门户网站,相关政务信息通过“建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发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落实专责信息员收集、录入、更新,做好与市、县政务信息平台系统对接,完善信息报送审核机制。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和审核,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不断深入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6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112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1000001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100100022000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有些不足。比如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时间不合理,导致公众对相关工作的了解滞后。信息内容不够详尽和全面,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具体和实质性,无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需求。信息公开渠道不畅通、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难以获得信息的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高质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开的信息内容具体、全面、真实,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信任度。建立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包括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媒体发布等多种方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第17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根据《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七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以“优化政策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主题开展系列活动,我局围绕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在人民路悬挂标语,并发放宣传单200余份。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