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信息来源:建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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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专栏、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0余条。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次,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信息管理规范化,落实压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做好公开前保密审查工作,严格执行网站三审三校制度,对所发布信息均全面审查核定,坚决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职责和联系方式,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报送工作,认真参加县政务公开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四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部门和法定公开等栏目,及时公开财务预决算、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县政务公开要求主动上报月报表和本部门各类信息

五是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参照全县绩效考核的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对组织机构、工作落实开展情况、政务公开日活动、保密审查、公文属性等内容认真梳理,严格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0
行政强制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 0 0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0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 0 0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 0 0
2.重复申请 0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 0 00 0 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宣传解读的质量和形式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积极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改进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宣传,进一步提高我县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知晓率,高质量完成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积极参加第17届“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二是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