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1-16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建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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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率 |
1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版)第五十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2 | “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十五条至第二十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3 | 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至四十六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或者是否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等情况; 2.泄污口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渗并、渗坑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等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废水废气、倾倒工业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等情况; 4.固体废物的申报登记、处置、运输等情况; 5.使用的原辅料和生产过程中是否有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主要指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重金属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4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污染物处理设施等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5 | 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第十六条至第十八条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9号)第十七条至第二十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按照规定安装、正常联网运行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等情况; 2.是否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改动或者故意损坏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等情况; 3.是否存在监测造假行为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6 | 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六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2.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证使用和管理规定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7 |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制度建立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等情况; 2.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没有及时通报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8 | 环境信息公开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5年修订)第一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六条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第三十三条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第16号)第十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是否按要求如实公布环境信息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9 | 清洁生产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2004年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令第16号)第八条、第十一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是否审核病如实报告备案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0 | 危险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施行)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二十四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至二十八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情况; 2,是否存在违反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等情况; 3.危险废物的转移是否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等情况; 4.危险废物产生者是否依法承担的处置费用等情况; 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和保存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等情况; 6.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是否与处置单位签订接收合同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1 | 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7号)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环保部令第22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取得生产使用登记证,是否存在未按证生产或违法使用登记证等情况; 2.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在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检测等情况; 4.是否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2 | 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第七条、第八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是否符合管理规定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3 | 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五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五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二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1号)第四十五条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2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环保都令第18号)第五十五条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环保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七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办理了相关许可证,且遵守许可证管理规定等情况; 2.生产、销售、使用、转让、进、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是否遵守相关规定等情况; 3.是否按照规定设置放射性标识、标志、中文警示说明等情况; 4.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制定事故应急计划或者应急措施等情况; 5.是否按照规定报告放射源丢失、被盗情况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情况; 6.是否在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中告知用户该设备含有放射源等情况; 7.废旧放射源或者其他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是否遵守相关规定等情况; 8、场所辐射监测、个人剂量监测、报送安全和防护状况年度评估报告、辐射工作人员培训、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异常报告是否遵守相关规定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14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单位 | 1.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锖况; 2.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污水废渣等情况。 | 重点排污单位当年全覆盖抽查,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按规定执行。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