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布
发布日期:2022-12-01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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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了建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县累计投入技术人员近200人,历时3年,调查核查图斑24.88万个,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97526.23公顷(296.29万亩)。其中水田43.63公顷(0.07万亩),占0.02%;水浇地21288.54公顷(31.93万亩),占10.78%;旱地176194.06公顷(264.29万亩),占89.20%。

(二)种植园用地7562.96公顷(11.34万亩)。其中,果园7529.75公顷(11.29万亩),占99.56%;其他园地33.21公顷(0.05万亩),占0.44%。

(三)林地186056.20公顷(279.08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03769.41公顷(155.65万亩),占55.77%;灌木林地3495.79公顷(5.24万亩),占1.88%;其他林地78791.00公顷(118.19万亩),占42.35%。

(四)草地50027.52公顷(75.04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4957.36公顷(7.43万亩),占9.91%;人工牧草地19.78公顷(0.03万亩),占0.04%;其他草地45050.38公顷(67.58万亩),占90.05%。

(五)湿地276.38公顷(0.41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515.24公顷(44.2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926.76公顷(4.39万亩),占9.92%;村庄用地17769.95公顷(26.65万亩),占60.21%;采矿用地8707.26公顷(13.06万亩),占29.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1.27公顷(0.17万亩),占0.37%。

(七)交通运输用地8567.41公顷(12.8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484.81公顷(0.73万亩),占5.66%;公路用地2124.69公顷(3.19万亩),占24.80%;农村道路5957.91公顷(8.93万亩),占69.5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792.45公顷(8.6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5437.96公顷(8.16万亩),占93.88%;湖泊水面0.12公顷;水库水面57.05公顷(0.09万亩),占0.99%;坑塘水面162.56公顷(0.24万亩),占2.81%;沟渠64.45公顷(0.09万亩),占1.11%;水工建筑用地70.31公顷(0.11万亩),占1.21%。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县“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下一步,将深入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深度挖掘“三调”成果使用价值。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要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建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平县自然资源局   建平县统计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