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常态化纾困解难,全力保住市场主体,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市场主体帮扶
(一)常态化开展市县联动服务企业稳增长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专项行动成果,工作专班每半个月要深入相关县区走访1次,重点回访企业的项目问题化解情况,持续推进问题解决到位。
(二)扩大服务范围,除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服务外,将服务对象延伸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保住市场主体。
(三)狠抓问题解决,建立集中攻坚阶段与常态化服务阶段问题清单,动态调整,分类梳理问题和解决情况。
二、狠抓惠企政策落实
(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税费7.6亿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
(五)全面落实减免缓交社会保险费政策,全年减免社保费6.9亿元,缓征8亿元左右。
(六)深入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补贴3500万元以上,稳定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
三、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七)全面落实水电气等费用减免政策,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落实国家、省开放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降低企业用电成本9000万元以上,切实减轻企业用能成本。
(八)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及各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的中小企业的继续实行租金减缓。
(九)积极推进绿色节能技术、设备、产品,落实节能降耗服务举措,帮助企业降低生产成本。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全年新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15亿元以上。
(十一)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十二)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减轻企业应收账款负担,盘活企业流动资金。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十三)简化市场准入,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免费办”等措施,放宽营业场所限制,实现个体工商户即来即办,准入即准营。
(十四)坚持柔性执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履职时,对中小企业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要实行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十五)加大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清欠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重点领域欠款优先清偿,确保年底前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绝不发生新的拖欠。
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十六)大力发展“地摊经济”,科学规划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及夜市、临街店铺店外经营区域,释放地摊经济活力,全市新增便民市场、早市等摊位6600个。
(十七)释放“夜经济”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置占道夜市,营造市井场景,通过培育夜间经济主题街区、举办夜间经济特色活动、打造夜间经济文化品牌等方式,大力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发展特色“夜经济”12处,设置综合摊位1800个。
(十八)加大直播电商、网红经济培育力度。拓宽网上销售渠道,加快传统产业进行电商化转型。建立和引进网红经济对接平台,出台鼓励政策和奖励政策。
七、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十九)狠抓大学进园区进企业,推动企业和大学院所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和人才引进,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用创新驱动保市场主体稳定。
(二十)加大5G网络建设与推广应用,按照规划加大5G基站建设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今年下半年430个基站的规划工作。
(二十一)加快智慧园区、智慧企业建设,加大园区和企业对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信息化平台和技术的应用,打造一批“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和园区,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智慧园区基础设施、实现园区智能化管理、助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企业和园区高质量发展。
八、缓解企业用工难题
(二十二)通过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和政府培训平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全市培训专业技术人才1.35万人以上,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500人以上。
(二十三)鼓励企业针对市场变化和技术发展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以训代工,稳定员工队伍,确保企业用工稳定。
(二十四)利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展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对有招工需求的企业,及时开辟网上专场招聘会。
九、全力推进开发区建设
(二十五)主攻京津冀抓招商。
(二十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二十七)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十、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二十八)推动老企业转型升级对外合资合作,充分调动老企业主攻京津冀抓招商、上项目积极性,全力推动老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厂房等存量资源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市场和先进的管理,壮大企业实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二十九)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以凌钢为龙头建设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十)抓好“小升规”“规升巨”工作,建立培育库,加大帮扶力度,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首次升入规上工业企业和主营业务首次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2020年,实现“小升规”100户,“规升巨”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