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2017年1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
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月3日开发区管委会对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和验收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 示 期:2017年1月3日-2017年1月10日
电 话:7068028 文件公示电子信箱:spfwj001@163.com 邮件密码:spfwj002
通讯地址:建平县万寿街道中兴街6-6号(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 编:(1224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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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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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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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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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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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博丰饲料厂年产8000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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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开管审[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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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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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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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县万寿龙辉达彩钢厂年产4000平米彩钢瓦及6000平米复合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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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开管审[20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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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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