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12055489
杨永旺
国有土地使用权
北街
2
830694
杨志玲
房屋所有权
叶柏寿街道热源社区
3
830695
杨志盈
建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8日